本报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余荣华)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北京将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目前正在梳理2014年部门预算中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执行的项目,并确定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市场机制成熟的项目予以重点推进。
据介绍,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以社会公众为直接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以及政府履行职责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
北京市将购买服务的主体扩展到全部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北京要求按照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主体,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购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年度计划、项目购买结果、绩效评价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对承接主体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除了社会组织、企业、机构,还包括事业单位,但要求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公开平等竞争。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19日 1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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