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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年04月28日09:5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4月28日讯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广东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案情如下:

1.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执法队杨新文、莫南、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等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的规定,杨新文、莫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门市恩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司机潘乃恒,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茂名市化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股股长李志锋,违规使用公车造成车辆被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4.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圩村党支部书记赵亚英,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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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凌陈、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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