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28日讯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安徽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案情如下:
1.萧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督导股股长刘志勇私自驾驶警用车辆送孩子上学,萧县监察局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潜山县经信委副主任王乐明工作日午间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并饮酒,潜山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芜湖县市容管理局城市监察管理大队、城管执法大队杨咸华工作日午间饮酒,并醉驾造成事故,芜湖县纪委决定,给予杨咸华开除党籍处分;芜湖县市容管理局决定,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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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凌陈、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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