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

黑龙江省单独生育两孩政策正式启动

2014年04月22日20:31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哈尔滨4月22日电(记者袁泉)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人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以满票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此次条例修改,仅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相关内容作出调整,没有对条例做大的改动。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黑龙江省单独生育两孩政策正式开始启动。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启文就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做出说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中明确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有利于改善人口数量和结构问题,有利于保持合理劳动力规模,实现人口红利由数量向质量型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内容为:一是将条例第一款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修改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是取消了原《条例》规定的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要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取消了对不符合生育间隔生育的限制措施。三是将条例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和“卫生行政部门” 的表述根据机构改革的情况,统一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 发布会中,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福学关于《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其中“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二是夫妻现有一个子女。指夫妻双方生育、送养和收养子女的存活数只有一个。         

分享到:
(责编:李叶、刘军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