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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多个地级市公车改革后年均节省2000万元

2014年04月16日08:37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贾玥)今年以来,我国多地党政机关和企业对公务用车进行了拍卖。五粮液集团开国企之先河,先后两轮共拍出公车571辆,成交额4764万元。沈阳大东区拍卖121辆公车;江西新余市464辆公车拍卖成交额近2700万元;山东莱芜等地的公务车日前也被拍出。

有评论认为,2014年全国将掀起公车拍卖潮。事实上,随着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公布,各地公车改革进度在明显加速。记者注意到,车改对于拉低各地“三公经费”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补贴标准不一等争议问题,亟需在国家层面做出统一的政策安排。

多个地级市车改后平均每年省2000万元

执着建言公车改革的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测算,目前全国的公务用车在200万辆以上,包括副省级以上的专车,正厅级到科员的一般公务用车,以及保证执法、执勤等需要的其他车辆。

“保守估计,全国上下至少有50万干部在使用公车,《条例》直指‘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如果能够实现就是真正的‘壮士断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对本网记者表示。

经本网记者不完全统计,多个实行公车改革的地级市平均每年可因此节省经费2000万元以上。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该市如果按照800辆公车计算,每辆车的司机工资、油费和过桥过路费等每年至少需要8万元,也就是总共花费6000多万元。实行车改改发交通补贴后,加起来不过4000万元。

同样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铜陵市市长侯淅珉透露,铜陵市在2009年启动公车改革后,每年可因此节省1300多万元。湖南省岳阳市此前则表示,按每台公车每年减少0.5万元运行经费计算,每年可节约财政经费2000万元以上。

据广东媒体报道,2004年8月启动主要针对市直机关的公车改革后,中山市每年可节约财政经费2200万元。东莞市因车改一年节省3000万元。实行车改后,佛山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总费用年均节约2000多万元。惠州车改之初预估,每年可因此节约经费2000万元。

公车消费一直是我国“三公经费”的主体。数字显示,201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69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43.99亿元,占比57.36%。通过车改可以拉低公车消费,从而推动“三公经费”的整体下降。

各地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不一引质疑

《条例》中提出,公车改革要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时强调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但从各地试点的情况看,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不一、过高,是多年来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

以江西新余为例,一个参加车改的正县级干部,每月可得到个人公务交通补贴2500元。此外,该市还设有单位公共交通经费,按照该单位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总和的10%-15%划拨。对比来看,2013年新余市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070元/月。

试点车改的浙江温州和杭州,也曾被公众质疑过车补标准。温州市规定正处级每月最高补贴3100元,杭州市则从600元/月至2600元/月不等。温州市把参加车改的单位分为三类,并根据具体用车量确定车补数额;杭州市则以工作职能、责任、公务活动所需交通开支为依据。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吴丕反对为官员发放车补。他对本网记者表示,在政府上班的公务员,怎么从家里到政府机关,再怎么从政府机关回到家里,这根本不是需要政府考虑的事情。凡在机关上班期间需要因公外出的,可以通过打车解决,回来报销车票就够了。

乔新生指出,我国多地试点的公车改革有强烈的路径依赖,即把现金补贴变成官员的福利,这是很可怕的现象。“往公务员工资卡里打钱,这个做法最糟糕。相比之下,可以考虑使用公车卡,并通过定点、定量和定人的三定原则规范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新余、温州还是杭州,都明确补贴不计入工资,而是存入专用账户,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这一显示改革诚意的作法也受到了一定的认可。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呼吁,为消除公众疑虑,各地的车补应执行统一的发放标准。山东省科学院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吕兆毅建议,车改制度应与公务员工资制度一样,由国务院颁布政策,不应有因地方财政差距导致的车补差别。

杜绝反弹需加强监管和放下特权思维

从去年至今,公车私用一直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本月8日,中纪委监察部至少曝光30起有关案件。即使在实行公车改革的地区,违规使用公车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公车改革后,一些职能部门或领导以“借用”为名,长期使用企业车辆。一些企业甚至主动为政府官员购买专车并聘任专职司机。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余南平认为,公车使用的内部监督透明性差,公众参与度低,作用不明显。治理特权车亟须形成稳定、常态的外部监督机制,公车悬挂“公车统一标识”或许是较好的监督。

湖南岳阳正在对此做出积极尝试。岳阳市在公车标识中备注监督电话号码,反面注明了不准用公车旅游等“公务用车八不准”。该市还规定,凡是节假日,只有值班公车可以使用,一旦发现非值班公车处于行驶状态,监控系统将予以记录并“报警”。

2013年9月以来,安徽庐江为420辆公务车辆装上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利用监察平台进行“全天候”实时监管。根据北斗电子监察平台记录的车辆运行轨迹,定期轮流抽查车辆报销费用、车辆行车日志等,核对运行轨迹与车辆费用、车辆行车日志的一致性。如果记录不符,就被视为违规用车。

从1994年至今,公车改革已迈入第20个年头,期间或因监管乏力、或因阻力重重而“半途而废”。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及“条例”的相继出台,公车改革的政策环境已出现积极变化,从中央到地方都为公车改革注足动力,现在亟待为实现“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目标而奋力冲刺。

“公车改革牵涉到政府是不是能够成为一个廉洁政府的问题。”吴丕指出,公车改革的推进、落实,最大的阻碍就在于政府自身、官员自身,愿不愿意放下特权思维,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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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玥、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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