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针对“4.20”芦山地震后灾后重建工作纪律要求严、敏感问题多、监督环节复杂等特点,四川省纪委监察厅采取四条举措加强对今年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灾后重建“一路阳光”。
明确责任,实现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落实受灾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完善监督检查组织领导机构,构建各司其职、全面覆盖的监督检查机制,做到灾后恢复重建和监督检查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推动落实。
突出重点,确保重建工作规范有序、高效优质。加强对政策落实、规划执行、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监管、民生工程、公开公示、干部履职等方面的监督,强化措施、严格执纪,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和落实到位。
改进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发挥行业监督和援建监督的积极性,发挥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根据重建规划和重要时间节点安排相应督查内容,确保省重建委部署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严明纪律,以勤廉的作风保障重建目标任务的完成。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严肃查办涉灾案件,适时通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创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