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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数量减半折射“有房住”向“住得好”之变

2014年04月11日16:50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保障房数量减半折射“有房住”向“住得好”之变

  ■铿锵有声

  ●弄清“社会对于保障房的需求究竟有多大”的前提是搞懂“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保障房”

  ●保障房区位偏远、交通不便、配套缺乏,背后隐藏着政府在履行公共责任与提升财政收入之间的博弈,从而衍生出保障房需求不温不火的现状

  ●缩减保障房建设增量是因地制宜,而盘活存量和提供更有质量的保障房才应该是下一步的大局所向

  在新修编的《中山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中,将原版保障房目标42280套缩减成为了22186套,这意味着中山市在“十二五”期间需要提供的保障房数量锐减了近一半。

  这样的变化原因为何?市住建局给出书面答复“原规划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该部门曾在2011年至2013年多次展开调研,得出的统计结果显示“户籍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言下之意即中山市已有足够多的保障房了,所以需要缩减增量。

  这样的情况在其他地区也曾发生。今年初,惠州市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将下调,由建设5.6万套减至2.72万套。当地发改局局长胡建斌称已经“满足惠州市的需求”。

  市级政府保障房建设目标的减少能从更为宏观的环境找到呼应。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央曾提出全国要在五年内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并将任务摊派到各省。仅到2012年,当年的1000万套计划就降至了700万套,总体建设目标也无人再提,硬性分配建设指标的方式更是改成了各地根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并上报。随后,各地上报的数量远远低于了中央政府的预期。

  一方面,各地政府迫于财政上的压力想要缩减开支,另一方面,保障房建成后却并不如预期那样受到火热“追捧”。去年,深圳市就出现了安居房“弃购”和安租房“弃租”的窘况。

  实际上,弄清“社会对于保障房的需求究竟有多大”的前提是搞懂“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保障房”。目前各地的保障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区位偏远、交通不便、配套缺乏的问题,一来导致目标群体生活十分不便,二来又无形增加了低收入者的生活成本,这样的保障房自然难以得到青睐。

  问题背后隐藏着政府在履行公共责任与提升财政收入之间的博弈,从而衍生出保障房需求不温不火的现状。就目前来看,保障房的建设不在于量大而在于质优。中山市政府也多少注意到了这一点,缩减保障房建设增量是因地制宜,而盘活存量和提供更有质量的保障房才应该是下一步的大局所向。

  为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土地资源和城市空间浪费,中山市在继续新建保障房的基础上更应该完善保障房的区位交通条件、生活配套设施,让低收入群体不仅“有房住”,而且还能“住得好”。王子威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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