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10日电(记者齐健)在推进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等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改革的同时,贵州省搭建起扶贫资金管控“高压线”,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扶贫项目的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有效制止权力寻租和贪污腐败的发生。
记者从贵州省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贵州将在50个贫困县、100个一类贫困乡镇和5486个一类贫困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改变项目点多面广、资金零星分散、投向不准、程序不规范的状况,从制度上、程序上、行为上堵漏,严防扶贫工作“脱靶”。
同时,贵州将稳步推进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严防“重项目申报、轻项目管理”、“跑冒滴漏”等行为。项目审批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申报要广泛征求村民意愿,由县自行审批,报省备案。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乡村公示公告和监察机关“民生特派”制度。严禁上级部门通过打招呼、递条子干扰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
贵州省扶贫办主任叶韬说,近期一些地方暴露出基层使用、管理扶贫资金的问题。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后,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的要求,加强监管、规范使用、严格备案,坚持谁负责审批具体项目,谁就对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的具体程序和最终结果负主要责任。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惩不贷。
据了解,去年贵州通过“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进行电子备案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超过13.39亿元。今年贵州将继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将信息监管网络延伸到乡镇,实现扶贫项目受理网络化,扶贫项目监管精准化,对扶贫项目进行动态管理。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