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允许非公立医院首先放开价格,将会因此逐步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服务供需市场,为逐步理顺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做出必要的准备。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
作为一个医疗资源严重不足的国家,近些年来,我国一直尝试吸引更多的资源进入医疗市场,为医疗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但是,要真正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就必须为其创造生存的空间。如果政府将体现医疗价值的各类医疗价格限定得过死,其结果必然限定了医疗机构对利润的把控,不利于非公立医院的成长。
不仅如此,在市场化不断完善的今天,由政府出面限定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也愈来愈苍白。近些年来,不独一些外资医院执行着与我国公立医院价格体系截然不同的价格,一些面向高端群体的私立医院,也没有真正执行国家的定价,有关部门也难以对此实施有效管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放开非公立医院的医疗价格,其实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一种举措。
有人认为,在公立医院的改革还没完全成功的情况下,放开非公立医院的医疗价格,可能会加剧“看病贵”,对我国现行的医疗体系造成负面的影响。
这样的疑虑其实没太大必要。我国公立医院目前最为人诟病的问题就是“以药养医”。而以药养医制度形成的关键,就是当前的医疗价格体系背离了市场规律,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无法通过正当的市场规律获得反馈,只能通过药品的销售来找补。因此,理顺我国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理应成为当前医疗改革的重中之重。
这个问题之所以迟迟得不到改善,就是现在很难做到把所有的医疗价格都市场化,因为,这样可能会对现行的医疗体系形成颠覆性的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允许非公立医院首先放开价格,将会因此逐步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服务供需市场,为逐步理顺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做出必要的准备。
除此之外,放开医疗价格,有助于不同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的特点,向社会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满足人们更多的医疗服务需求。由公立医院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由私立医院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医疗服务,这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认可的医疗保障模式。要保证多样性,就不可能把价格限定得过于单一。
不过也需要提醒的是,非公立医院和公立医院的价格“双轨制”,可能会在一定的时期内,让公立医院在人员竞争方面处于劣势。对此,有关部门应该未雨绸缪,出台一些保护公立医院的措施,如限定一定级别的医疗专家,每周必须为公立医院服务多少小时,以保证作为公益机构的公立医院,其医疗水平不至于出现滑坡。
相关报道见A09版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