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土地督察第8号公告今天发布,国家土地总督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首次集中发出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安徽省太和县、河南省永城市等6省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在6个月内限期整改。
在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专项督察,这个督察发现,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违法违规征收集体土地7800亩建设物流园区,违法占地417亩建设政府行政办公楼群;
安徽省太和县肖口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非法批地和违法占地894.43亩,太和县政府违规出让土地且整改不到位;河南省永城市违法占地1201.92亩,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12852万元,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2891万元;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未按照国务院规定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30个批次征收土地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涉及资金1148万元;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违法占地89亩,被征地农民2100人、社保资金1890万元未落实到位,未落实征地安置留用地159亩,闲置土地1080亩处置不到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规划建设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区规划用地中约2.2万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征收集体土地3万亩。
在限期整改期限的6个月期间,除国务院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环保、救灾等涉及重要民生的急需建设项目用地外,暂停对限期整改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与审批,同时暂缓受理建设用地预审。(央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记者冯会玲)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