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5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3.96亿元,较2013年减少3315万元,下降7.71%。“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分别减少40%和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则成为“三公”经费的大头,占到预算总额的87%。
据了解,2014年新疆区本级共有132个一级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91929人,其中行政、事业以及工勤编制人员为12.61万人,离退休人员为6.55万人;公务用车总数142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344辆、执法执勤用车4294辆、消防救护等其他车辆2584辆)。新疆区本级人均“三公”经费约为3146元,较上年的3423元减少277元。
在新疆区公布的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75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528万元,下降41.15%;公务接待费为4401万元,较上年减少1891万元,下降30.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5亿元,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的87%,较上年减少896万元,下降2.6%。
新疆区财政厅表示,今年预算安排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规模。
据悉,今年新疆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7008万元,下降22.37%;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112万元,增长149%,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对部分单位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公务用车进行了正常的报废更新,其中对购置、更新公务用车都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进行的。其次根据工作需要,购置和配备了专业用车,包括消防、救护、基层维稳、地震应急救援专业用车等。此外今年部分垂管单位为基层乡镇站所配备了工作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