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出台文件,明确从今年开始,逐步建立起全市统一规范的任职培训制度和教育培训体系,确保新晋升处科级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一年内实现应训尽训,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本领。
一是明确培训内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新晋升处科级公务员进行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廉政教育、履职能力等公共科目及基础知识的培训,重点提高其胜任新职务工作的能力。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全市公务员任职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推动、监督检查及市级机关新晋升处级公务员调训工作。各区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和各市级机关对本区县、本系统任职培训工作进行管理,并负责所属机关新晋升处、科级公务员调训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负责任职培训教学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明确调训方式。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每年一季度,编制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安排培训班次,点名调训。各区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各市级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负责的任职培训计划和方案,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培训任务。
四是明确结果运用。各单位处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完成情况将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相结合,作为调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重要依据。新晋升处科级职务公务员参加任职培训的情况及考试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今年,天津市将从市级机关新晋升的处级领导职务人员开始调训,采取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5期任职培训。同时,根据培训实施的具体情况,逐步向处级非领导职务扩展。
(来源:公务员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