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垦事业管理局近年来不断加强国有土地管理,采取分门别类、先易后难的方式,逐步收回违法违规对外承包的国有土地。截至2013年底,累计清理收回违法违规对外承包土地25.82万亩,避免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确保了粮食生产、现代农业建设、生态移民安置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针对部分土地承包者私下分包、转包、倒卖土地,部分市、县(区)越权乱批乱占农垦土地等问题,2009年3月,宁夏成立由一名自治区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5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检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检查清理农垦违法违规对外承包土地,涉及对外承包土地1244宗共计32.87万亩。
2010年7月,自治区出台《关于整顿和加强农垦土地管理的决定》,重点对农垦十类土地进行清理整顿,包括严重违规对外承包的土地;非法买卖、私自发包转包转租的土地;违法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不履行承包合同违约的土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承包的土地;实际承包经营面积超出承包合同面积的土地;农垦退休职工仍占用的“承包经营田”和“社会保障田”;未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占用的农垦土地;承包后未开发利用的农垦土地(包括封山育林土地);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收回的承包土地。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