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加强2014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检查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要加装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
《通知》指出,城市排水防涝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内涝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重点地区和构筑物实行分段包干,坚持责任到岗、到人。
《通知》要求,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设施清淤维护和运行管理,指导各地切实加强管道清淤及设施维护,提高现有设施排泄能力。抓好重点部位地下管线清淤工作,特别是施工工地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周边以及常年易淤积管段,防止沙浆淤堵影响排水;做好城市河道的清淤、护岸加固和水闸的启闭工作,保障汛期排水畅通。指导监督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加强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避免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检查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要加装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要指导各地参考《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HGZ-120-2011)申请排水设施年度养护维修财政经费,争取必要的资金保障。
《通知》指出,切实做好内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要构建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雨情分析与内涝防治数字模型,建立城市内涝风险评估制度,提高内涝预判和防治水平。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要逐一制定除涝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监管,杜绝由于乱排乱放、基础设施建设、雨污管网混接等堵塞和破坏排水设施的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制与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城市常年易涝重点地段和区域防涝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现有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管理、维护、运行及维修养护资金落实情况,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制定以及措施落实情况。各地要制定汛前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做好检查记录,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跟踪,实行督办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依法处罚。检查实行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可交叉互检互查。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