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申请人隐瞒虚报信息追究刑责

2014年03月31日11:25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申请人隐瞒虚报信息追究刑责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万静 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就《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对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优先给予保障。

  意见稿指出,租赁期满未续租、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以及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连续租赁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可以购买;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且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

  意见稿加大了对弄虚作假和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力度,明确规定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申请人隐瞒、虚报、伪造信息的,给予警告,向社会通报,记入个人征信记录,退回已承租、承购的保障性住房和已领取的补贴,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

  (原标题:申请人隐瞒虚报信息追究刑责)

(来源:法制日报)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