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张秋蕾北京报道《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部际联席会暨全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会议3月28日在北京召开。来自环境保护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6部委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吉林、上海、山东、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等8个试点省(区、市)按照《全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和标准(试行)》,从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宣传、生态文明教育、宣教效果、特色创新等方面对2013年度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展示,并完成了互评打分。评估小组成员对这8个试点省(区、市)也进行了打分。试点结果表明,《绩效评估办法和标准》能较全面地反映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实际成效,对扎实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发挥重要作用。参加会议的同志对《绩效评估办法和标准》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2012年,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形成了《全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和标准(试行)》。《绩效评估办法和标准》从实施目的、原则、适用范围和对象等方面进行了概括,明确了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40个三级指标,规定了自评、互评和终评相结合的打分方式,推进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评估。下一步,将根据试点的实际情况和评估小组的意见建议,对《绩效评估办法和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2014年下半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工作,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可检查、可测评、可考核,从而走上规范、科学管理的轨道。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