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郑州上调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 每人每年1120元

2014年03月29日07:47    来源:郑州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郑州上调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 每人每年1120元

  独生子女父母有了好消息,扶助金提高了。昨日,市政府出台了最新的《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提高了,从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了1120元。郑州晚报记者 孙娟

  申报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应当同时符合这些条件: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120元。这一标准今后还会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适时调整。该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资格对象应当于每年的5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年度审核。

  奖励扶助申报程序

  第一步:符合条件人员;在达到60周岁的当年3月31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一寸照片3张,填写《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审批表》。

  第二步:每年4月30日前,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年度申报奖励扶助对象,逐户逐项上门核实并张榜公示后签署评议意见,并将《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不再具备奖励扶助条件的,应退出。

  第三步:每年6月30日前,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本年度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并组织公示。名单应由村(社区)委员会在政务公开栏中公示10天。

  第四步:公示无异议后,7月20日前将具有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资格对象名单报郑州市人口计生委和当地财政部门,并发放“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证”。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付。

  第五步:由确定的代发机构于每年11月30日前负责将扶助金发放到位。

(来源:郑州晚报)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