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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透明是金融风险治理基础

2014年03月28日01: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信息透明是金融风险治理基础

  最近一段时间,因实体经济经营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引发了超日企业债券违约、浙江兴润置业资金链条断裂、海鑫钢铁集团巨额银行贷款逾期等多起金融风险事件。回顾这些金融风险事件的形成及演化,不难发现,由于既往金融交易信息不透明,导致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管理层难以及时跟踪并准确评估风险暴露程度,进而也较难通过早期纠正机制来防范和化解。因此,增加金融交易信息透明度,应该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金融风险治理的基础。

  信息不透明是当前金融交易一个突出的特点。在传统金融业务领域,业务规则经过长期实践业已成型,可以清晰地追踪到每一笔交易的痕迹,因而风控体系较为完善,总体金融风险暴露相对较小。但在新型金融业务领域,由于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步伐,风控建设则让位于盈利目标诉求,使得金融交易的透明度明显下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金融交易信息的不透明反而成为规避金融监管的有效手段。这种情况,在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不仅交易结构设计非常复杂,而且涉及多个领域金融机构,资金链条被拉长,在向投资者宣传高收益率同时,相当部分的金融风险信息被隐藏,存在很大的运行风险。

  当前我国金融交易信息不透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披露有限。金融市场上典型的财富管理产品,如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更多涉及产品的收益结构信息,而对具体项目风险披露较少,且语焉不详。二是风险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作为项目管理人,本应及时跟踪项目建设与进展,分析潜在金融风险,着手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投资者。但目前,我国很多财富管理产品的投资者直到兑付风险真实发生时,才知道项目运作已经失败。三是复杂的交易结构设计易使金融机构管理责任落空。在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的交易结构设计上,往往会涉及多方合同,且每一个金融机构都会尽量撇清自己的清偿责任。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具备项目管理优势,但无需承担项目管理职责。而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往往并不具备项目跟踪管理能力,却被赋予了项目管理责任。在典型的交易结构设计中,由于合同明示均无需金融机构承担清偿责任,容易使金融机构应尽的项目管理职责落空。四是误导投资者。在金融市场领域,金融工具收益与风险相匹配是最基本的原则。但由于金融交易信息不透明,在产品的推广与销售阶段,金融机构销售人员往往会过多强调较高的收益率,对风险的提示存在不足,从而向投资者发出了产品“稳赚不赔”的错误信号。应该看到,“刚性兑付”是影子银行得以迅速扩张的支点,同时也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风暴眼”。这其中,由金融交易信息不透明所引发的销售误导,更是增强了金融市场对“刚性兑付”的路径依赖,大大增加了金融市场运行的风险隐患。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对投资和债务的依赖仍在上升。实体经济的去杠杆化进程,严格地说,还没有真正到来。但实体经济风险暴露开始有逐步扩散的态势,并可能会加速向金融领域传导。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将有4万多亿信托产品集中到期,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因此,尽快完善金融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清晰跟踪每一笔金融交易和资金流向的痕迹,掌握同一类型交易的规模,并及时规范,则是进行早期纠正的基础,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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