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述评:土地违法向土地犯罪“升级”趋势值得警惕

2014年03月27日20:36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述评:土地违法向土地犯罪“升级”趋势值得警惕

  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27日公布5起典型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披露案情显示,长期存在的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级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行为,已呈现从土地违法向土地犯罪“升级”趋势。为发展地方经济而饥不择食,乱上项目招商引资圈占土地等“因公违法”,固然法不容情,而贪赃枉法甚至草菅人命的土地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必须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

  国土资源部公开的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违法用地案处理结果显示,对违法批地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太和县政协主席陈万里、时任太和县副县长陈自庆、时任太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苗同贺、时任肖口镇党委书记唐大华、时任肖口镇党委书记马金良等5人,此前已涉嫌犯罪被羁押已在服刑。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岳晓武并未披露这些犯罪嫌疑人涉罪内容与同一土地违法案件的关联,但同一案件5名“时任”干部,齐刷刷聚首班房,就像频繁曝光的腐败大案往往“一锅端”涉地涉矿一样,发人深省。

  同日公开的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大山煤矿越界采矿案中,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大山煤矿未经批准擅自越界开采煤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3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煤矿越界开采煤炭7.7万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816.2万元。2013年11月,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平坝县大山煤矿罚金2448.6万元;以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平坝县大山煤矿投资人常文学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平坝县大山煤矿矿长杨乘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众所周知,土地是我国最大一笔财富。对违法犯罪分子而言,土地矿产暴利惊人,值得铤而走险。刚刚发生的平度征地纵火案就是因此而触目惊心。我们知道,土地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宪法、法律法令及行政法规有关土地问题规定的行为。土地犯罪是土地违法行为的升级,触犯刑法,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应受刑罚处罚。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也是土地违法向土地犯罪过渡的红线。对违法者来说,这一界限要足够清楚,红线必须是真的高压线。特别是针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必须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