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政策今天终于在广东落地 羊城晚报记者 朱文海 摄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广东的“单独二孩”从今天起正式放开。
根据决定,原条例的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从今年起,广东的“单独二孩”正式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在27日出生的、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新生儿不再属于超生。
此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曾提出在附则部分增加一条,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以规范对“独生子女”的界定,便于实际管理。但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独生子女”的界定,在国家大法中已有界定和解释,广东作为地方立法,不需要再重新做界定,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可。所以,这一项修改在决定中未被列入。
据了解,为了应对“单独二孩”的放开,省卫计委已经充分考虑放开后,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各种可能出现的个案情况,包括如何处理在国家政策出台后、广东政策“落地”前,这段过渡期内抢生、抢怀的情况,并将“一揽子”方案报送了国家卫计委备案。国家卫计委也已批复同意了广东的方案。今天上午11时,省卫计委也在决定通过后,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各界关切的、关于“单独二孩”的各种疑问和操作作出回应。
又讯 记者唐珩报道:省卫计委今天中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单独二孩”政策核心信息。
省卫计委陈义平副主任向媒体通报称,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这标志着大家期待已久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他表示,在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可于2014年6月30日前补办计划生育再生育手续。单独夫妇一方是广东省户籍的,可以选择夫妻双方其中一省的政策进行审批和生育。(记者 黄丽娜)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