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2013年反贪十大精品案件,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罗荫国受贿案等10宗案件入选。
去年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03件2347人,其中大案1719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59人。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羊光波介绍,贪污贿赂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复杂,有的贿赂犯罪还呈现“期权化”,任期内为利益请托人谋利,在辞职或者退休后收受好处。
记者另外得知,揭阳市委原书记、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陈弘平案已侦查终结,现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几大特点
——大案要案多:1000万元以上案件同比增88.89%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的大案数量,占立案总数的90.33%,与2012年相比,大案比例上升2.56个百分点。其中,立案数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案件,同比增加26.09%;1000万元以上案件,同比增加88.89%。查处厅局级干部31人,占查办要案数的19.50%,同比上升82.35%。
——窝案串案多:一个系统动辄查出十余人
如广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了市交委交通系统系列案19件19人、科信系统系列案25 件29 人、林业与园林系统系列案15件15人、教育系统系列案12件12人、电力系统系列案20 件20人。佛山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经贸、科技系统系列案19件19人、禅城区沙口水利枢纽系列案6件11人等。
——发案领域和环节集中
在查办的案件中,涉及商业贿赂领域534人,主要发生在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环节;涉及工程建设领域413人,主要发生在项目审批、规划调整、招标投标、工程验收结算等环节;涉及民生领域310人,主要发生在教育、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具体领域;涉农领域348人,主要发生在资金使用管理、资源开发和利用等环节;涉及土地管理领域233人,主要集中在审批出让、开发利用等环节。
——手段日趋复杂隐蔽:任内帮请托人谋利,退休后收受好处
从犯罪形式上来看,除了直接收受现金以外,有的收受贿送房产或者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有的以经办企业、投资入股为名,再以股金分红的形式收受贿赂;有的以市场交易行为掩盖受贿之实;有的以委托理财的形式,定期收取所谓收益;有的国有企业领导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等等。从犯罪时间来看,有的是在掌握公权力期间收受贿赂;有的在任期内为利益请托人谋利,在辞职或者退休后收受好处,贿赂犯罪呈现期权化。从行贿的节点上看,大多采用平时“化整为零”、“感情投资” 等长期小额行贿、关键时刻大额行贿的手段。
十大案件
1.原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受贿案
2.原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受贿案
3.原连州市委副书记罗门生受贿案
4.广州市民政系统贪腐窝案
5.原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局长谭文雄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6.原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蔡彬受贿系列案
7.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5.14”专案
8.原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局长黄平等24人系列职务犯罪案
9.原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局长林金满受贿案
10.原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受贿、挪用公款案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