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证监会四措施避免优先股发行利益输送

2014年03月21日16: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证监会四措施避免优先股发行利益输送

  中新网3月21日电 证监会3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环节进行了规定,一是限制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水平,要求其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是将发行公司的董事、高管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开发行的合格投资者范围之外,避免利益输送。

  三是规定上市公司向关联股东发行优先股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是要求独董对发行优先股发表专项意见。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