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3月20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 杨继划)日前,记者从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成立了河道管理“警长制”,而通过“警长”的排查,今年已查处3起污染河道环境案,刑拘9人。
3月17日,龙湾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叶辉照例到由他负责的海滨街道的河道进行巡察,从上个星期开始,他当上了海滨街道河道“警长”。自从当上这个河道“警长”后,每周他都要和辖区民警一起对他负责的河道进行巡查。
就在当天,北新村一条隐蔽的河道河水发黑、发臭引起他的注意,通过污染源的排查,旁边一家电镀小作坊成了嫌疑点,他马上责成治安大队开展秘密调查。
第二天,龙湾公安分局联合区环保局对该作坊进行取缔。
民警在现场发现,简易的棚房内摆着一个大水槽,自来水不断地注入冲洗槽里,接着具有高腐蚀性、乳白色的废水通过排水槽,直接排在了棚房外的农田,然后经农田流向附近河道。
经查,该厂每月排出室外的废水达600余斤,且这些废水经鉴定,重金属都超标千倍以上。这已是龙湾今年来排查出的第三起案件了。
从上个星期开始,龙湾公安分局从局领导到基层民警又多了一项工作——护航“五水共治”。该局11名局领导、14名科所队长为区级“河道警长”,39名民警则为街道级“河道警长”。
目前,首批244条河道段都有了自己的守护民警———“河道警长”。
作为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河道警长”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重拳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
“以往如出现造成水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一般是环保部门进行检测、结果认定后,再与我们沟通衔接,由我们介入进行证据收集、打击惩处等”,龙湾区委常委、公安局长李伟告诉记者,这种打击模式往往比较滞后。
推行落实“河道警长制”后,由“警长”专门对每一条河道进行管理,通过开展日常排查,主动及时对涉河涉水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研判,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打击,这样就缩短工作周期,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
据了解,下一步龙湾公安还将加大对“河道警长”的考核力度,实行“‘河道警长’为第一责任人,治安、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的联动问责制,重点整治超标排放有机污染物、阻挠环境执法等9类违法犯罪行为和电镀、制革、印染、炼油、褪色等重污染行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的污染行业。(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