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务
用餐
公务活动用餐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公务活动用餐费支付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公务活动用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费报销规范。
单位食堂
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各地区要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餐饮消费
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餐饮企业要积极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传画或提示牌,菜单上应准确标注菜量,按营养均衡的要求配置不同规格盛具,餐前引导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家庭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
监督检查
监察部门对已在餐饮企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地区,要采用信息化手段逐步与税控收款机系统衔接,组织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等进行暗访,对大额餐饮发票适时开展抽查,严肃查处公款浪费案件;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实行问责。建立食品浪费行为举报投诉制度。 据新华社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