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3月14日电 (王梅、侃娃草)记者从青海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2014年起,青海将每年确定300个重点村,打造“高原美丽乡村”,进一步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
据悉,打造“高原美丽乡村”工程项目是青海在近年来实施的“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和“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基础上,为进一步改善和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而推出的又一项惠民举措。自2014年起,每年将确定300个重点村,以住房建设、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为主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到2020年,普遍改善农牧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方便等基本生活条件,村庄人居环境普遍实现整洁、便捷、舒适,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高原美丽乡村。
据介绍,项目建设将采用县级负责、结对共建、专项支持、省级补助和分类指导的建设方式,由县级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地区乡村建设,省、市(州)两级加强政策支持和督查考核。参照“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建设模式,动员全省624个单位、6个援青省市与300个村庄结对参与。2014年项目建设将从1月起至12月结束,财政将安排补助资金2.1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用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融资贷款进行贴息。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15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