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北京电 (记者杨冰)“改革意味着打破现有的平衡,其过程必然涉及到权力的重新配置,利益的重新分割。”3月10日,一名代表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
如何保障改革决策依法进行,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代表们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充分发挥人大的功能作用。
充分发挥立法和监督的作用
“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监督工作,已经体现了人大工作在改革方面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说。
杜黎明认为,支持和服务改革,是人大工作在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用好立法权,有利于引领改革依法进行。
例如环保法已经三审,按惯例应该通过了,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马上要开始第四次审议。一方面体现了决策层的重视,另一方面也体现立法要最大限度地回应人民的期盼,切合实际,确保法律能真正保护生态环境。
在监督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加强预决算、国有资产的监督。杜黎明建议,全国人大还可以把政府性债务纳入监督范围。只有依法监督,才能保障改革依法有据。
研究人大工作的规律
“建议今后在中国梦的统领下,把人大工作做实。”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重庆市委副主委黄云说,进一步发挥人大作用,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
黄云表示,人大通过立法、监督、任免等履职,达到治理国家的作用。他建议,在人大这一权力机关,人员组成上应该有1/3来自政府各部门,他们熟悉中心工作;1/3来自各界的专家学者;1/3来自基层的各行各业。同时加强各级人大的联系,共同研究人大工作的规律性,把人大工作做实。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科学立法,依法监督,才有底气为改革服务。”黄云说。
多发挥调研的功能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重医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秋认为,深化改革必须由法律为其保驾护航,一些改革的成果,还可以适时上升为法律,指导经济社会发展。
“一方面要及时立法为改革服务,另一方面要及时修订法律。不少法律立法时间较早,目前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需要及时修改、修订。”李秋说。
李秋还表示,要进一步发挥调研的功能作用,全国人大和市人大每年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列出一些改革题目,由代表报名参加,并加强调研结果的应用,为立法、监督提供依据。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