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储户银行卡被盗刷83万银行拒担责(图)【2】

2014年03月05日07:09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储户银行卡被盗刷83万银行拒担责(图)

  ■ 追访

  法院调研

  卡被盗刷难认定银行责任

  北京市二中院经调研发现,随着金融、通讯业快速发展,犯罪分子借助于通讯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涉银行卡类诈骗犯罪屡见不鲜,此类案件在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占八成,但其中对银行赔偿责任的认定较难。

  调研显示,银行卡被盗刷类案件常涉及刑事犯罪,例如了解密码的熟人盗卡、ATM机盗取卡号密码、盗取密码制作伪卡、钓鱼网站骗取密码信息、消费场所盗取客人卡号密码等几类。其中,正常使用银行卡被盗取相关信息最是防不胜防。

  在案件责任认定中,证明银行过错较难。持卡人认为非因自己过错导致钱款丢失,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审判实践中,会先审查储户和银行是否存在过错,根据过错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程度来判定责任。

  审查银行过错方面,主要审查其是否遵守了操作流程,系统是否存在管理或者技术漏洞,而证明银行操作存在相关过错比较困难。

  ■ 法官对银行卡安全的建议

  持卡人 应注意保密,不对任何人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和卡片信息,设置交易密码、取款密码避免过于简单,避免出生年月日的密码设置形式。为及时了解账户内资金变动情况,第一时间收集非持卡人取款或者消费的证据,为日后解决纠纷或者诉讼程序做准备。

  银行 需加强对客户身份审查,改进账户交易平台,尽量避免多渠道同步操作情况;对在职员工开展财产安全和金融诈骗教育;将账户短信提示义务作为默认开立义务,应包括账户重大信息变更,例如更改交易密码,变更预留手机号,非柜台形式办理业务等。

  法规 为更好规范银行储蓄服务、防控涉银行卡类刑事犯罪,可考虑在立法设计中加重银行责任,如规定银行承担无过错严格责任,即便涉及刑事犯罪,也无相关证据显示银行存在过错,银行也应向持卡人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再向相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张玉学 朱自杰 张媛

  (原标题:卡被“盗刷”83万 客户起诉银行)

(来源:新京报)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