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国青年报》2月26日)
值此日本右翼势力不断抬头、安倍政权的仇华倾向日益显著之际,由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正当其时。
自安倍政权上台后,围绕钓鱼岛主权问题展开的中日争执不断升级,从而导致中日关系急转直下。安倍政权将中国视为“假想敌”,发表了一系列“中国威胁论”,在外交、军事等各方面展开攻势,大幅度增加防务费用,并且发表一系列否认日本侵略历史的言论,说什么“关于侵略的定义,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国际上都尚无定论”。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更是直接否认南京大屠杀。日本广播协会(NHK)经营委员百田尚树今年2月3日在东京街头的公开演讲中声称,根本不存在南京大屠杀,一时间,各种各样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甚嚣尘上。
每当从日本传来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时,我国外交部都会及时予以回应,但对方往往不予理会;近几年的12月13日,南京各界都会集中在大屠杀遇难者纪念碑前举行公祭,但因为是地方性纪念行为,其影响尚不能跨越国界。现在,全国人大将12月13日这天法定为国家公祭日,到时,国家领导人将与全国各地民众一道公祭死难者,告诉全世界,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死难同胞,同时正告日本当局,企图借否认侵略历史为军国主义招魂的伎俩注定落空,其影响必将波及国内外。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重要性和历史意义,堪比世界各地设立的二战纪念日和公祭日,包括联合国2005年确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纪念日,德国的大屠杀受害者纪念日,俄罗斯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以色列的大屠杀纪念日,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日等,这些纪念日的最大价值就是让侵害者和受害者及其后人不忘历史,敬畏生命,珍视和平。
我们早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了,这不仅是为了回击日本当局的需要,也是为了教育本国公民的需要。由于某种原因,自1949年到上世纪80年代初,“南京大屠杀”这个历史名词极少被各方面提起,说起南京和大屠杀,只知道雨花台,不知有南京大屠杀。及至1982年,在日本篡改教科书的刺激下,中国学者才想到“要对南京大屠杀进行研究”。然后,才有1985年建成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该馆馆长朱成山曾感慨:“没有日本否定历史,还没有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国人常以“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的名言告诫自己,要正视历史,但如果我们自身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又怎能理直气壮地斥责别人健忘或有意抹杀历史呢?
现在,中国终于有了第一个国家公祭日,其设立不仅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永远记得30多万死难同胞,也表明我们冲破了观念的束缚,具有了还原抗战历史真相的勇气和胸怀,彰显了前所未有的开明、大度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