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果名称
幸福社区建设GPS模式
二、创新主体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三、成果概况
2011年以来,广州市紧紧围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和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努力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格局,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全面深入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总结形成了多元治理、多元参与、多元服务为特征的“幸福社区建设GPS模式”,明确了社区治理基本路径。
四、主要做法
“幸福社区建设GPS模式”是指:多元治理(Governance)——通过明确多元主体的社区管理职责和关系,强化多元主体之间的协作互动,克服以往政府“一头热”的单边管理模式,由政府行政力量主导的一元管理或单一部门的碎片化治理向多元主体的协作共治转变。多元治理是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市推进幸福社区建设的重大“转向”。多元参与(Participation)——通过建立参与平台和机制,实现机关单位、辖内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共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优化社区秩序。多元主体积极参与是提升社区自治能力,提高居民认同感、归属感的重要基础,是幸福社区建设的关键。多元服务(Service)——通过政策引导,为居民提供包括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互助自助服务等在内的多元化服务,确保幸福社区建设有内容、有保障。多元服务是“小政府大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重要要素。
(一)全面推进“一队三中心”建设,创新了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新的平台。2011年以来,广州市大力推进街道(镇)“一队三中心”建设,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关于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创新完善政务和信息网络提升街道、社区服务水平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在街道和社区两个层面开展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在街道层面,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要求,推进街道“一队三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政务服务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截止2012年7月,全市132个街道全部建成“一队三中心”,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理顺。在社区层面,我市按照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一居一站”建设,进一步明晰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工作边界,形成分工明确,相互协同的社区管理格局。全市1197个社区建立了服务站,占社区总数的80%,为完善社区治理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拓宽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渠道。一方面,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按照“有序放开、有效管理、有力扶持”的工作思路,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垄断化改革,不断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制度体系。全市建成29个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其中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1个,区、县级市培育基地9个,群团组织培育基地8个,街道培育基地11个,入驻各类社会组织630多个,基本形成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网络。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每年立项1600万元,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全市目前登记注册社会组织5965个(含备案695个),其中社会团体260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353个,非公募基金会7个。另一方面,按每个社区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促使社区社会组织由传统单一的兴趣类文体活动组织向公益慈善类、互助类服务社团组织转变。组织实施《社区公益项目资助计划》,福彩金每年立项500万元,资助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为老、助残、青少年、社区特殊群体关顾、社区互助及公益、小型社区设施改善等服务。314个创建社区半年来已新增社区社会组织852个。充分发挥社工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建立“社工引领义工开展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运行机制,目前已组建社区义工队伍近10万人,参与义工服务超过300万人次。
(三)完善项目购买服务制度,建立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把政府定位为服务规划者、制度建设者、资金供给者。近年来,先后出台实施《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广州市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实施办法》、《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切入点,逐步探索建立以设置项目为基础,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平台,以政府监管和独立第三方评估为保障的“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全程跟踪评估”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目前,有12个镇、129个街道共建成了150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涉及残障康复、行为矫正、社会救助等多个领域。民办社工机构从2008年不足10家达到目前的217家,提供就业岗位3493个,其中社工岗位2215个。为残障康复、行为矫正、社会救助等特殊群体提供的个案服务项目126个。社工服务通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走进千家、万户,与社区、居民共融共生。2013年上半年,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累计服务1544220人次。其中,个案服务16474次、51665人次;小组工作45658节,服务395412人次;社区工作21678节,服务1097143人次。以项目为载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强化了自下而上的群众需求,改变了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原来政府单一行政式的服务提供转变为由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提供,提高了服务效能,群众满意度大幅攀升。
(四)深入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激发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力。从2012年10月起,按照幸福社区建设GPS 模式的要求,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多元参与协同善治为路径、居民满意为目标,全面开展幸福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引导政府、社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提高社区居民认同感、归属感,在解决社区矛盾纠纷,回应社区居民诉求,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持续加大,2012年起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落实城乡社区居民活动经费1.27亿,推动了社区自治工作;按每个社区30万元的标准提供创建工作经费,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累计投入1.02亿,用于支持社区解决困难、问题。此外,各区、县级市、市相关职能部门还增加投入1.4亿,用于改善社区卫生、治安居住环境,拓展社区服务项目,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二是强化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各社区建立健全以居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社区自治体系,普遍加强社区党小组、楼(组)长队伍建设,并通过成立“四方联席会议”、“对对碰”社区论坛以及Q群、微博等各类网络议事平台572个,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协调解决社区问题,有效调动了社区居民关心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在社区普遍建立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小区楼长三级议事平台,做到“小事居民商量办、大事政府负责办”,社区自治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按照“80%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50%居委会成员由本社区居民兼职担任”的工作目标,推进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吸纳更多社区居民骨干加入自治队伍。三是推动了多元参与机制的建立。探索建立“三社联动”工作机制,采取项目对接、竞争、转介、激励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物业服务公司、企业、机团单位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如越秀区五羊社区通过坚持举办幸福社区创建公共服务项目对接现场会,推出了社区应急防火墙工程、移动工具车等14个社区服务项目,发动集团单位、辖内企业认捐的经费超过28万元。海珠区江南中街的春晖膳房项目,发动长江企业集团等企业捐赠,筹集社会资金达125万元。目前,社会力量捐助资金累计达504万元。四是畅通了民意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召开社区论坛、居民代表座谈会、专题议事会、问卷调查、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制定幸福社区创建,找准社区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以定期驻点的方式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五是建立了幸福社区测评体系。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城市幸福社区综合测评体系》,幸福社区创建采用第三方(社会工作机构)评估的方式,组建起一支135名学者专家评估团队,按照统一工作流程、评估标准与社区对接,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对评估收集的3230多条社区居民意见,以督办方式交由市直有关部门、各级政府、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主动回应,社区问题得到及时主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