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再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4500公里,2012-2014年累计实施2.2万公里,实现全省通建制村公路基本具备通车条件。同时由县级政府牵头,提出农村公路通行条件、车型标准、载客人数、通行时间等安全指标,联合论证通过后开通农村客车,今年要争取实现97%建制村通客车。
意见提出,今年将出台省级支持政策,改善路面宽度不足4.5米的农村公路通车条件;充分发挥城乡客运“门到门”的优势,新开客运班线,优化调整运价、班次、车型;主动衔接铁路站、民航机场、水路对台客运站,合理规划城乡客运线路,科学设置农村客运站点、城市公交站点。
构建多层次公交客运网络,经论证的城市公交车可新辟或优化、延伸公交路线,辐射城郊周边乡镇。农村客运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发展镇村公交、公交化营运等灵活模式,进一步提升出行服务水平。
省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海岛地区及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新建、改扩建五级以上农村客运站、港湾式客运站、候车亭和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的,省级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上浮10%;对五级及以上农村客运站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每站给予省级综合奖励20万元。(记者 张静雯)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