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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比例上限确定

2014年02月20日00:4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险资投资比例上限确定

  保监会1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明确不同大类保险资产的投资总量及集中度监管比例上限。其中规定,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不得高于30%。

  根据资产风险收益特征,《通知》将保险资金各种运用形式整合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个大类资产。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无监管比例限制。

  根据《通知》,权益类资产包括上市权益类资产和未上市权益类资产。过去,保监会把对权益类资产的监管细分到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未上市公司股权两部分。改革后,虽然总的投资比例上限并没有变化,但是给了保险资金运用更大的灵活度。

  保监会资金监管部副主任韩向荣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保险资金权益投资7500亿元左右,占比在10%左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资金运用余额为76873.41亿元,理论上,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30%可全部投资股市,这意味着还有1.5万亿元潜力可挖。

  但从实际情况看,近年险资在投资的操作风格上趋于保守。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在400只险资重仓股中,中小板仅占150只,在股票类资产的投资中,险资显然更倾向于以银行为代表的蓝筹股。长江证券分析师表示,险资按照惯例较偏爱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的产品,这样能避免证券市场的过度波动。保监会调整投资比例,短期内对蓝筹股是一种利好,但中长期影响并不大。

  保监会资金运营部主任曾于瑾表示,通知下发后将立即执行,之前出台的关于险资投资细分领域比例规定文件将同时废止,基本做到“一个文件管比例”。至此,险资运用比例的监管项目已大幅减少,由原来的50余项减少至10余项。

  在监管思路市场化改革的导向下,近日保监会陆续发布了多项措施,先期已经放松了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随后启动存量高利率保单投资蓝筹股政策,并试行“逆周期资产认可标准”,保险资金投资灵活性增强。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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