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将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减轻患者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这一试点的推开,意味着居民将再添一根“救命稻草”。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已经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6月底前启动试点。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去年我国开始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截至去年12月底,我国已在25个省份134个城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覆盖人群2.1亿。
随着试点推开,商业保险将成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渠道。针对商业保险可能存在的信息泄露、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从基本医保基金提取部分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不需个人额外缴纳费用。
通知明确要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
今年1月2日,本市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自1月1日起,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以内的可报销50%,超过5万元的可报销60%,不设封顶线。(记者 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