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发展至今,巡视工作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巡视领域不断拓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陈良宇、侯伍杰等一些高级官员腐败案发,最初的线索来源都与巡视工作有关
■2013年的第一轮巡视已经结束,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过去增加5倍
巡视·18年历程
巡视制度从启动那天开始,已经走过18年的历程。通过对这18年历程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出于更好发挥巡视作用的初衷,巡视制度经历了制度设计上的调整、组织机构上的变迁、工作方式上的变革等。但有一个方向始终不移——发现问题;有一个作用始终不移——形成震慑。随着巡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今后巡视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将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巡视制度启动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对省(部)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能,经中央批准,1996年1月,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作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的部署。
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中央纪委先后派出7批巡视组,对18个省(区)和部委进行了巡视。
2000年,党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成立巡视办公室,派出巡视组,对省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1年5月至2003年3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对8个省(区)进行了巡视。
写入党内法规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重大决策。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巡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的同时,中央批准设立巡视工作办公室,作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
1996年至2003年的摸索运行阶段,巡视制度的主要职能便是发现和反映腐败线索,为办案提供服务。
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2003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正式成立,设立5个巡视组,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正式运作阶段。
2003年至2004年,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也先后组建党委巡视组和巡视工作办公室,作为省级巡视工作机构,负责对所辖市(地、州、盟)、省直部门、县(市、区、旗)、国有企业和高校进行巡视。
2009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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