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日电(记者韩洁、高立)财政部2日对外发布了新出台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这一聚焦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三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新规将于201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004年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活动进行规范,但长期以来,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依据的只有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全国统一的具体制度规范。
此次新出台的《办法》共7章62条,对三种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规范。
根据《办法》,所谓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