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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慈联执行秘书长彭建梅:三中全会开辟慈善事业广阔空间

2013年12月24日15:15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中慈联执行秘书长彭建梅:三中全会开辟慈善事业广阔空间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黄玥 潘子荻)备受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就公益慈善事业而言,三中全会释放了哪些改革信号?对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公益慈善事业所面临的问题,“改革”又给出了怎样的回答?新华网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

  在彭建梅看来,三中全会《决定》使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环境有了一个根本的变化,不仅提高了公益慈善组织的政治地位,而且为慈善事业的改革提供了让市场起决定作用的思想方法,开辟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广阔空间。

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接受新华网专访

  《决定》开放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空间

  新华网:您认为三中全会《决定》给中国公益慈善行业释放出的最大改革信号是什么?

  彭建梅:一是从国家现代治理体制的角度,确定了社会组织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决定》第一次将社会组织作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一部分提出。从政治协商制度的角度,制度中提到社会组织协商渠道;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公益慈善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极。公益慈善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本、民间智库、社会力量,是民主政治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二是从经济生产的角度,确定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公共服务提供者的主体地位,向其开放公共服务空间。其他的改革,都是在此基础上展开。

  政府解放思想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新华网:您认为慈善领域的政社分开应从何处入手?

  彭建梅:一是政府不要越位。要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要相信社会力量,相信民间智慧,相信公益慈善组织可以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是政府不要缺位。要归位。要把环境建设好,要建立一种促进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是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现代慈善事业在中国的发展刚刚起步,慈善政策、组织发展、社会参与等体制机制都有待创新,要允许公益慈善组织大胆探索,要宽容创新实践中的失败。

  新华网:什么样的政社关系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彭建梅:政府和社会组织要建立一种平等、互信、相互尊重的合作伙伴关系,才能够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必须是平等的,社会组织是独立的,必须拥有独立使命和价值。必须是互信的,社会组织和政府有着共同的目标: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所以它们是并肩作战的伙伴,必须相互信任。必须相互尊重。它们有各自的角色和任务,有不同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需要互信理解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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