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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土卫士”到“土地巨贪”——安徽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贪腐案调查

2013年10月10日17:03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从“国土卫士”到“土地巨贪”——安徽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贪腐案调查

  新华网合肥10月10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徐海涛)权力集中且缺乏监督会怎样改变一个官员?10日在安徽宿州出庭受审的安徽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其十年转变令人瞠目:

  在市国土局局长任上,他着手建立“四项阳光制度”规范土地批租,被评为“国土卫士”、“勤廉兼优干部”;调任县委书记之后,他却带头破坏土地制度、权力寻租房地产市场,使太和县土地房产市场乱象丛生,本人涉嫌受贿2900余万元财物,“带动”分管副县长、县国土局局长、规划局副局长等一批干部“上行下效”贪腐被查处。

  寻租房地产市场的“霸道书记”

  拥有170万人口的安徽太和县,房地产市场需求较大,但近年来有两大怪现象:一是外地开发商难以进入;二是少数本地开发商垄断市场,乱买私买土地、私改规划、私调建筑容积率、乱建违章建筑等现象突出。

  由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一案,揭开了太和县土地房产市场乱象的根源。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家坤2007年至2012年担任太和县委书记、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伙同情妇赵晓莉,利用职权收受6名行贿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929.7万元。

  刘家坤受贿有三大突出特点:一是数额巨大,平均每年受贿近500万元;二是“情妇操盘”,几乎所有贿赂都通过赵晓莉收受;三是“手法专业”,基本集中在土地房产领域,收受开发商贿赂,为其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想在太和搞房地产,不通过县委书记刘家坤干不成。”太和县一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说。但“有关系”的几家开发商却非常霸道,“他们看中的项目,地还没拍卖,其他人就知道没戏了!”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商人褚某2007年送给刘家坤情妇赵晓莉一辆价值95.9万元的宝马730轿车,2008年经刘家坤拍板,获得太和县中原路中心村安置小区工程。安徽朴人商贸公司法人代表康某,通过送给赵晓莉现金700万元、价值176.7万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成为太和县莲蒲路和复兴北路旧城改造项目筹建单位。

  太和县国建置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出资帮助赵晓莉等人投资移民香港,经刘家坤安排,先后得以承建本县人民南路土地开发项目和关北、祥和两个安置区工程。太和县个体户韩某向赵晓莉行贿450万元,中标大通路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

  不仅控制土地和项目入口,刘家坤受贿后,还帮助开发商加快拆迁进度、少核减工程量,乃至提前向其支付工程款。

  最为“霸气”的是安徽晶宫置业集团,该公司董事长刘某“资助”赵晓莉1300万元用于上海买房等费用后,其大润发卖场项目可以未批先建。该公司在太和县7.6亿元拍得一块地,却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经刘家坤开会研究,同意其将土地分成几块开发,分期缓交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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