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官”巨贪、小“官”巨富、亦官亦商——都市里的“村官”怪象扫描
怪象三:两头都不靠 谁都管不着
广州、深圳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表示,法律上对于收受贿赂的“村官”不存在“管不到的问题”,但问题在于多数“村官”处于犯罪与违法违纪的中间“灰色地带”,或者说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就是因为其身份上的特殊性,导致对其监管的盲区。
“是官不是官,是民不是民,两头都不靠。”一名纪检干部如是说。
负责中山市小榄镇联丰社区“亿元村官”案件的小榄镇纪委书记冯结红说,村干部不是公务员,不受国家禁止公务员经商的有关规定的限制。现实中,一些地方只是由镇、街道一级出台一些内部文件,作出一定的“软要求”:社区干部应专心于社区管理工作,上班时间不可用于经营。但这样的“规定”更多的只是一个“形式”,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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