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以房养老:87.6%的人感觉不可行【2】

2013年09月24日07:29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以房养老:87.6%的人感觉不可行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系博士生陆明涛认为,对于不少人担心“以房养老”的家庭伦理问题,如果按照国际惯例开征遗产税后,“以房养老”将成为子女欢迎的养老形式。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遗产税往往是高税率的,以至于房产对于子女没有太大的吸引力,而父母将住房反按揭给银行,将减少子女向父母支付的赡养费用,减轻子女的负担。从中国的发展趋势来看,遗产税开征应该只是时间问题。

  “‘以房养老’只是众多养老模式中的选择之一,非强制性,也替代不了全面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乌丹星说,是否以房养老是房屋拥有者的权利,不是政府的权利也不是子女的权利。她提出,没有房子的人不涉及“以房养老”,有钱的人不需要“以房养老”,“以房养老”最适合部分中间夹心阶层的老人,他们有住房,但是手头缺乏现金。有的地方,这部分老人可能有两三套房,拿出一套来置换现金很合适;还有一部分失独老人,不涉及财产继承问题,他们可能更需要这种模式。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养老产业专家周燕珉表示,“以房养老”应该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方向。它的适用范围是中产阶级以上的老人。50后、60后是目前房产的主要所有者,他们将来养老可能并不需要在市中心,就可以把自己位置较好的房子通过置换租给年轻人,自己拿着租金去郊外养老。这样对双方都有利,城市也会更加有效地运作。当然在郊外的养老设施一定要适合老人居住,环境、医疗条件、交通要跟上。

  93.4%受访者认为“以房养老”不能代替政府养老

  在乌丹星看来,实行“以房养老”关键要有顶层设计。首先要完善法律,明确规定什么样的老人、金融机构和中介可以做这样的交易,出了问题怎么解决。否则在中国让一个老人把房子抵押出去是很难的,不是没有需要,是心里没底;第二要有市场共识,包括观念、模式等。年轻人的养老观念需要转变,如何处理自己的房子是老人的权利。不孝却争房产是最要谴责的。“以房养老”模式需要成熟,比如怎么评估、怎么返款、如何在运作过程中纠错等,都需要系统、专业化的研发,拿出一套适合绝大多数人的模式,才会慢慢形成共识,老人才会愿意选择“以房养老”的模式。

  周燕珉指出,“以房养老”要设计多种形式供老人选择。比如,有一些老人不愿意把房卖掉,因为卖房子的钱分给子女后,有子女不愿意养老,老人的保障薄弱了。所以更多老人愿意租赁,就要设计租赁机制,可以由金融机构帮助管理,比如由委托机构装修一下房子,价值就能提升很多。

  “‘以房养老’可以把不动产的价值用活,让中产阶级老人可以通过房子多一种养老选择。而对于低保、无房等困难老人来说,国家仍要有另外一套保障系统支持。”周燕珉说。

  调查中,93.4%的受访者赞同“以房养老”不能代替政府养老。而对于政府亟需解决的养老问题,30.5%的受访者首选“破除退休养老双轨制”;22.5%的受访者希望“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12.7%的受访者期待“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记者 孙震 王聪聪)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