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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摔童案嫌犯当庭翻供 专家称其悔罪为博取同情【3】

2013年09月17日07:49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大兴摔童案嫌犯当庭翻供 专家称其悔罪为博取同情

  最后陈述:愿意一命抵一命

  虽然坚称自己不知道车内有婴儿,但庭审中的韩磊还是多次表达了悔意。在最后陈述阶段,韩磊说:“我对不起受害人家属,如果可以,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给孩子抵命。”

  韩磊说,他自己也是从孩子成长起来的,不可能去伤害孩子,“我不是当年毫无人性的日本侵略者”。他一直认为与他发生争执的李某就是一名购物回来的妇女,没有任何提示让他意识到那是辆婴儿车,车里还有个孩子。

  “知道孩子死后,我整个人都崩溃了,良心上承受不了,已经没有再活下去的信心,也不愿意一辈子背负一个摔孩子的罪名。”韩磊说,如果法院判处他死刑,他会欣然接受,“除了死,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方式,求一死解脱痛苦。”

  此外,韩磊恳求法官对李明轻判。

  专家观点:悔罪仅为博取同情

  针对韩磊在庭审中的表现,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洪道德。洪道德直言:“他所谓的认罪、后悔和道歉,全都是虚假的。一个人是不是真诚悔罪,首先建立在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实事求是地陈述和认可上。”

  洪道德告诉记者,韩磊只是口头上说对不起,但从事实上根本不承认。他这样的道歉,仅仅是为了博取同情。“这都是借口。相信无论是控方还是法官,都不会被他蒙蔽。”

  另外,洪道德指出,目前有一些舆论认为孩子的母亲应该负一定责任,“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他说,退一万步说,就算孩子的母亲当时不冷静,有处理得不当的地方,但这都不能成为韩磊摔死孩子的一个理由,也不构成对他减轻处罚的条件。“跟大人有任何矛盾为什么迁怒于孩子?这个借口肯定不能成立。被摔死的孩子才是本案的被害人,而孩子又何错之有?”

  综上所述,洪道德认为检方提出的死刑量刑适当,对韩磊这名被告人来说,不适用被害人有过错就能对其从轻处罚的政策。洪道德说,如果不判死刑,不能体现对他残忍行为的必要处罚,也不能体现我国刑法对累犯的从重制度。 (骆倩雯)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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