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事故现场的 必须是民警
记者昨日从南宁交警部门获悉,从今日起,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江南区4个城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赶往现场的警力必须是民警,而不是协警。
据郑龙介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协警赶往现场后,由于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事故当事双方将事故车辆移至路旁协商解决。如果劝说无效,协警只能在现场疏导交通;而民警赶往现场后,假如发现该起交通事故属于轻微损失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将不会忙于劝导,而是一边疏导交通,一边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开具罚单。如果当事人拒不配合,不将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民警将呼叫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以保证道路通畅。
你问我答
事故当事一方 不配合定损怎么办?
对于经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调度引导后,因故不能在事故发生后即刻赶往快速理赔服务网点进行定责定损的事故当事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快速理赔服务网点进行定责定损。如果一方故意不配合,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双方当事人如何“私了”?
1.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于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放置三角警示牌。
2.相互查验当事各方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辆行驶证、保险凭证,并记录联系方式。
3.用照相机或手机对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进行拍照后开始撤离事故现场,共同前往事故地点附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对车辆损失判断不准,实际损失超过5000元怎么办?
轻微交通事故每方车辆损失定在5000元以内,这只是一个虚数。超出这一数目不多的话,保险公司仍旧会进行理赔。如果真的发生了严重判断失误,交警部门将会重新介入,对事故进行重新勘察,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特殊处理。(当代生活报 记者 房敏婕)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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