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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两县打包出售“超载月票” 司机购买后超载可免罚【2】

2013年08月12日07:05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邯郸两县打包出售“超载月票” 司机购买后超载可免罚

  司机自称一月交7千“买路钱”

  “沙河‘月票’价是2000元,邯郸县是1550元,永年县打包价3200元。”

  黄文说,他拉沙穿梭沙河市、永年县和邯郸县三地,一路被查多次,每个地方都买过,价格不同,“每个地方都得买,不买罚死你。”

  黄文说,他在沙河市办理一张“月票”,价格是2000元,邯郸县的“月票”是1550元,“永年县打包价是3200元,路政、运管和治超站都能用,保证不查。”

  黄文算了一笔账,他经常来往沙河、永年和邯郸,全部办理下来,一月花费7千元左右,“一天拉三四趟,平均一趟50多块钱,划得来。”

  2008年,河北省交通厅下发河北省交通系统治超人员十不准的通知,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费用后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

  多位货车司机透露,在永年县、沙河市和邯郸县收取月票,这种现象由来已久。

  2009年初,国家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司机刘强说,自从养路费取消后,他们这里就开始办理月票,至今有三四年时间了。

  2012年10月,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又下发通知,对包括运输车辆超限在内的31项违法行为处罚做出了明确标准。新标准规定:车货总重55吨以下标准的车辆,每超过认定标准一吨罚款50元。

  但据记者观察,在邯郸县多个超载站,一连几天,执法人员执法时,并未将超载车拉到检测站过磅,而是罚款走人。

  一位货车司机说,在所有流动检查点中,107国道查得最严,几乎每天都有执法人员检查,但时间不固定,那里一晚上能过上千辆车,在普遍超载的情况下,交通部门每月收取的“月票”费和罚款数额不菲。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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