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 罗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1日通报了一批科研不端典型案例。作为一个认识客观规律,去伪存真、追求真理的过程,科学研究理应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欺骗。但近年来我国却数次曝出科研造假等不端行为和事例,屡屡刺痛国人的神经。
2006年,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原院长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陈进被撤销院长职务和“长江学者”称号、解除教授聘用合同、追缴相应科研经费。
2009年,浙江大学校曝出“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原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被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所在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被解聘,时任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任期届满不再续聘。
2011年,科技部发布通告,由于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正式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等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09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包括科研机构、高校、医学研究机构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在内的近半数科研工作者认为学术造假“非常普遍”。此调查共有30078名受访者。
世界范围内,科研不端或学术造假行为同样可谓应接不暇,贝尔实验室的舍恩、韩国首尔大学的黄禹锡等造假“学术明星”不仅震惊了全世界科学界,损害了科学界公平、正义,更破坏了公众对科学的信心。
为了遏制科研不端行为,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各部委、院校、学术团体,一系列文件、规章制度纷纷出台,科研不端可谓人人喊打。
科技部部长万钢说,科技管理人员应该像护林人,精心呵护科技这个大森林的发展。期望各界找出存在于科技队伍当中的“蛀虫”,“科技森林”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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