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位江西芦溪县所谓“气功大师”王林,以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进入舆论聚光灯下。
据媒体曝光,这位自称能空手变蛇、为人治病的民间人士,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名后,身边不仅聚拢着大批演艺界明星,更是游走在官场的“大师级”人物:江西省原省长胡长清、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均与其颇有私交。另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仅就目前曝光的合影看,与王林有来往的官员,至少有6位省部级以上。
照片显示,胡长清曾为王林题词“气贯长虹,功大无边”;媒体报道宋晨光曾将其聘为高级顾问,“遇官场事务甚至人事任免时多与王林交流”;而王林还自称曾欲替刘志军办公室寻找一块靠山石,“保你一辈子不倒”。耐人寻味的是,上述3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20年间先后因贪腐而落马,被判死缓或死刑。
但据《新京报》报道,这不妨碍王林长期凭借着他的关系网,充当官商之间的掮客,“想搞什么项目都搞得来”。凭此一跃升为所谓“萍乡首富”,媒体披露王林家里盖了5层别墅,坐拥劳斯莱斯和悍马等豪车,动辄收受千万礼金。
“扼制腐败,除了举报,现在有了‘情妇反腐’等新渠道。王林一登场,或许还会平添一个‘骗子反腐’的典型。与此前的骗子有所不同,王林交游对象涉及刘志军等,豪富的‘王府’中,会不会隐藏着重要的腐败线索?”武汉大学教授陈国恩这样评论。
记者注意到,在这场“围观”王林的舆论热潮中,王林与官员贪腐之间的联系,被反复提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直言:王林的活跃,有官场腐败现象“滋养”的因素。
“官员本应是无神论者,官员的价值观和‘气功大师’本应是两套体系,但两套体系能‘交汇’上,证明某些官员的精神信仰和科学精神出了问题。”竹立家说。
陈国恩认为,某些官员容易盲信“大师”,极有可能出于个别人贪腐后的忐忑和心虚心理:“由于其利用权力攫取了巨额的不义之财,因此才试图利用超自然的力量获得庇护,王林不过是给这部分人士提供了‘精神服务’。”
“王林这类人,实际上是借中国传统文化的‘气功’之名,把自己装扮成‘大师’。”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贿赂”只限于财物等物质性内容,诸多官员接受王林所谓健康或升官等“精神服务”,还谈不上收受贿赂,但如果受“大师”的指点而为其牟利,“则很容易走入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陷阱’中。”
媒体报道中,商人邹勇以王林为“中介”而接近刘志军,似乎就是一例。2006年王林自称和刘志军是好朋友,经他引荐,邹勇申请下了一个货场赣西电煤集团。而为表示感谢,邹勇曾给王林送了至少50万元的现金和北京一套价值200多万元的住房。
金泽刚长期关注“性贿赂入罪”问题。在他看来,王林靠“替人消灾”等赚取钱财,其行为如果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则涉嫌构成诈骗罪。“另外,如果能够查实,王林充当权钱交易掮客的角色,假以‘大师’之名,参与其他人的违法勾当,影响一些官员的正当公务行为,扰乱公权力的正常运行,则可能与其他人构成共同犯罪,比如共同行贿罪等。”金泽刚说。
“一旦权钱交易的掮客触犯刑法,则只需依据相应法律予以处罚。暂时还不宜设立一个专门对付这些‘大师’的罪名。”金泽刚表示,但“王林们”可以成为反腐的一个新切入口。
陈国恩也认为,“骗子反腐”的手段不妨是:各机关纪检部门既盯住官员的口袋,也关注官员的脑袋。“比如,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与‘大师’过从甚密的官员,格外加以关注。”他说,一旦发现这些官员或“大师”手里,出现了不可思议的巨额财产,就应当引起警觉,“顺藤摸瓜,严查其职务犯罪的可能性。”
竹立家也认为,若将官员的精神信仰问题以法律手段进行监督,既面临查处难、取证难等现实困境,也不必要。“我们可以做的是,纪检监察机关把对官员‘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到实处,不留死角。因为‘大师’带来的腐败可能性,也必须通过官员权力发挥作用。”他表示,“王林等‘大师’的行为符合人的逐利本性,但官员的权力行为,不能因为‘王林’的存在而扭曲。”(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