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商户的辛苦钱该如何讨回
荆楚网讯 记者朱娟娟 实习生蔡慧莹 图/本报记者邹斌 实习生祝思怡
长期给武昌区国税局食堂供货,不料采购员欠下20多万元货款后,留下欠条便玩起“失踪”。拿着欠条,武昌水陆街菜场菜贩们一年来也没有讨回欠款。昨日,武昌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局已将货款付给采购员,且采购员系劳务派遣工,商户被拖欠的货款“与该局无关”。
生鲜市场商贩
3年被拖欠20余万元
昨日,武昌区水陆街生鲜市场,4名菜贩拿着欠条,他们介绍,从1999年起,他们与武昌区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合作,向该局食堂供应鱼、肉、鸡蛋、调料等货物,由该局服务中心采购员徐某与商贩们对接、结账。2009年起,徐某开始拖欠菜贩子的货款,到去年7月,已累计拖欠21.2万元。这些商贩多次要求徐某结账,然而徐某总是借故推诿。此后,这些商贩再也没有向武昌区国税局食堂供货。
今年6月19日,商贩们找到武昌区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要求对方解决此事。然而今年6月底,商贩们再去该中心找徐某时,却被告知徐某已被开除。商贩们再打徐某电话,已联系不上。索要货款无门,让商贩们焦心不已。
武昌区国税局
货款已付 或被截留
昨日,记者找到武昌区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该中心王主任称,货款已如期给徐某,但徐某可能从中截留了,至于欠下商贩们的货款是否有20多万元,该中心不清楚。王主任还称,徐某是物业公司劳务派遣过来的员工,单位偶尔需要做招待餐时,会让他帮忙买菜。
商贩们拿出一份《食堂物资购买协议书》,协议书显示,甲方为武昌区国税局,乙方为生鲜市场经营户,协议书内容则为经营户向武昌区国税局食堂供应鱼、肉等,协议书签订于2009年12月。协议书上的甲方签名者为周某,而不是徐某,且有效期只有一年。
据了解,周某为武昌区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食堂管理员。他告诉记者,1999年至2012年期间,食堂由徐某负责买菜,找财务领钱后付给商贩,“但中间他可能截留了部分”。周某还透露,早前,徐某就曾因买菜拖欠过商贩货款。2012年7月,商贩们因此再度找上门,今年7月初,物业公司已将徐某除名。
徐志强还是徐志祥
采购员身份竟然不详
昨日,在武昌区国税局,记者还看到一份《情况说明》。这份《说明》上,署名“徐志强”的人自称,从2009年至2012年,食堂物资采购所欠货款,“都是我的个人行为,与国税局毫无关系,国税局已全部付款”。周某介绍,这份《说明》即是徐某所写。但是,商贩们提供的欠条上,署名却是“徐志祥”。
到底是徐志强还是徐志祥?作为食堂管理员,周某称自己不知情。
采购涉及的款项不是一笔小数目,为何将货款交给一个连名字都不确定的人打理?周某不置可否。对此,该局机关服务中心王主任则改口称,徐某不是该局食堂采购员,没有让其采购过,因此欠钱与该局无关。令人不解的是,此前,王主任称,有时会让徐某帮忙买菜。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