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7月20日电 (记者 侯琳良)记者从湖南郴州临武县了解到,20日下午,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临武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郴现任职务,免去分管执法三大队的局党组副书记邹红卫现任职务,并继续接受调查。
当日上午,临武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7.17”事件中涉案的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廖卫昌、邝亚平、夏际玉、杨连祥、袁城、骆威平等6人执行刑事拘留,进一步调查事件真相。
19日,临武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发布临公(刑)立字【2013】0730号文件,对“7.17”事件中廖卫昌、袁城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
临武县通报称,19日下午,该县按照“死者为大、人道为先、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9.7万元,现已执行到位。19日下午7点左右,死者遗体由家属按当地风俗自行安葬。
通报说,18日下午3点,在征得家属同意并有两名亲属(一名学医,一名在县检察院工作)在场的情况下,由市级专业机构对死者尸体进行法医鉴定,并连夜将提取的生物检材送往省外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做病理检验。
据法医介绍,整个病理检验过程需要一定时间,一般需要15到20天左右,待病理检验报告出来后,法医将根据病理检验报告结合尸检情况出具最终的尸体检验结论。该县负责人表示,尸体检验结论出来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同时将依法、公正处理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
记者同时了解到,20日下午,该县还专门召开“转作风、促发展、办实事、惠民生”主题会议,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要求在全县各级干部职工中开展“规范执法、服务群众”作风大整顿活动,认真查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法纪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认认真真做好整改。同时要求全县298个行政村(社区)的第一支部书记(由各单位科级干部担任)全部下到基层,扎扎实实做好转作风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