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8日电 司法部网站今日公布《司法部2012年度部门决算》,2012年度司法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4.97万元,全年支出决算为1349.88万元,比预算低5.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08.04万元,占30.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9万元,占61.41%;公务接待费112.84万元,占8.36%。
司法部称,2012年司法部因公出国(境)费408.04万元。主要是司法部机关及所属单位参加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组织被判刑移管条约的谈判和缔结,组织参加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对话,开展司法领域的多边和双边合作与交流,执行国(境)外重要涉华案件司法协助任务,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涉港澳台合作与交流活动所发生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支出。目前我部已经与90多个国家的司法部或相关部门建立了联系,并与近30个国家的司法部门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60多个国家开展了民商事司法协助,与近20个国家开展刑事司法协助,根据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2012年共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75个,158人次。
2012年,司法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9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公务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至2012年底,司法部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199辆。
2012年,公务接待费112.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住宿费、工作餐费等支出。不包括外事接待费115.02万元。
综合数据显示,司法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42.66万元,基本支出13590.49万元,占40%。;项目支出20452.17万元,占60%。外交(类)支出34.94 万元,占0.1%;公共安全(类)支出17862.37万元,占52.47%;教育(类)支出446.2万元,占1.31%;科学技术(类)支出5799.07万元,占17.0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83.2万元,占13.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19.18万元,占10.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97.72万元,占5.57%。(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