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礼”才能“不送礼”
要想别人不送礼,首先自己不收礼,不能把送礼者当作“朋友知己”,更不能收礼出卖党和人民的利益。
“六条规定”中,只有“不送礼”这一条,问题很严重。送的依然在送,收的依然在收。乃至每查获一个贪官的时候,都把人们吓一大跳:哟,他怎么一个春节,就收了100多个红包?他怎么当了几年一把手,就有几千万的进账?
礼尚往来自古有之,但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确,七届二中全会规定的不送礼,是指党员之间、干部之间、同事之间、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执政执法执纪者与当事人之间不送礼和不收礼。不送不收就是守纪,送了收了就是违纪。
但是,由于以往不送礼的制度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导致整个社会的送礼大军完全混为一体。你送礼,我送礼,他也送礼,人来车往,熙熙攘攘,乃至分不清谁是给亲人送礼,谁是给朋友送礼,谁是给领导送礼,谁是给自己需要的人送礼。更分不清谁的礼包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有的看似普通的烟酒,打开却是成捆的人民币。
更重要的是,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和惯例,不送礼就办不成事,谁不送礼谁吃亏。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没有送礼和收礼的习惯。该办的事照样办,该升的官照样升。后来出了一些聪明人,发现只要给手中有权力的人一点好处,事就办得顺,官就升得快。再后来,更多人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于是你送我送他也送,而且互相竞争,层层加码。你送金钱,他就送美女;你送5万元,他就送10万元。结果,把收礼者的胃口吊得越来越高,背后的坑也越挖越深。
梁朝的顾协在任中书舍人的时候,有个下属为了表示心意,给他送了两千钱,也就是二两银子。但顾协一见,立即火冒三丈,让人把这个下属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棍。自此以后,再没有人给顾协送过礼。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两个务必”和整顿“四风”,都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以上率下,自上而下,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要想别人不送礼,首先自己不收礼。我们不要求现在的领导干部也“棒打送礼人”,但起码不能把送礼者当作“朋友”和“知己”,更不能收礼出卖党和人民的利益。汪金友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