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 仝宗莉)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自2012年全面推开以来,监督检查局与各专员办紧紧围绕部党组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掌握了基层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资料报备、现场核查检查等途径,掌握了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人员、内控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为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奠定了基础。
二是摸清了基层预算单位的基本问题。基本摸清和反映了目前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津补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基本问题,为全面提升财政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是确立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基本程序。在部里制定的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各专员办制定了操作指南和实施细则,在信息采集、综合分析、约谈走访、审核审批以及专项检查等方面建立起了一整套的制度规范和方法程序。
四是找准了在预算监督中的基本定位,实现了对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全过程监督。
总之,通过一年来的工作,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促进了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意识的增强,得到了广大中央部门及基层预算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也促进了专员办监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今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要迈上新的台阶,力争监管思路更加清晰,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方法更加完善,监管成效更加明显。
(一)进一步突出预算监督职能。要结合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以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过程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注重机制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涉及面非常广,业务综合性强,对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高度重视综合财政监管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满足监管工作的新要求。
(三)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要根据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办法,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基层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整理,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紧推进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开发工作,突破信息化瓶颈,提高监管成效。
(四)进一步做好专项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解剖、了解和掌握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检查促进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苗头性、重大性以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归纳上报,做到早介入、早处理、早完善。
(五)进一步提升监督成果的利用。要将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门业务司、中央主管部门反馈和通报,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建立成果利用和反馈机制。要将监管成果与预算安排结合起来,强化财政预算的硬约束。对虚报冒领、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要及时采取通报、暂停拨付、扣减、收回财政资金、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等措施予以纠正,真正构建起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