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史竞男 陈菲)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错案必纠、有错必罚的问责体系。
报告提出,将严密执法过程管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强化案件质量审核把关。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案件网上逐案考评,并综合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手段,对办案全程实行信息化监控。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建立依法、科学、有效、统一的考评指标体系,杜绝不必要的考评项目和排名通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正确引导民警依法履职。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