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仝宗莉)审计署网站今日发布《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布了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相关情况。审计发现,2012年,国家民委本级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会议费390.68万元,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出国费90.9万元,超标准列支会议费92.37万元、出国费9.21万元,虚列会议费支出7.92万元转至账外存放。
以下为审计报告摘录:
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家民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下简称中央民大)、中央民族歌舞团(以下简称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家民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民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81 333.29万元,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492 841.2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8 492.02万元。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9 957.4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4.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959.53万元,其中2012年6211.7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806.8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和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5家单位自行改变专项支出的内容,涉及预算资金967.77万元,其中2012年567.77万元。
2. 2012年,委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项目预算641.4万元拨付相关单位,实际仅支出217.59万元,造成决算多计支出423.81万元。
3. 2012年,委本级及3家所属单位在6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公用经费、工程改造费等支出共计613.39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会议费390.68万元,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出国费90.9万元,超标准列支会议费92.37万元、出国费9.21万元,虚列会议费支出7.92万元转至账外存放。
5. 2012年,委本级及4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其中:委本级无预算实施会议服务采购602.97万元,所属中央民大无预算实施采购297.09万元、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无预算实施采购1500万元;所属信息中心超预算采购79.54万元;委本级及所属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涉及金额169.74万元。此外,2010年,中央民大未公开招标,直接与2家公司签订3年期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金额共计514.15万元,其中2012年166.39万元。
6. 两家所属单位预算编报不够完整和真实。
(1)所属中央民大和民族文化宫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未将所属经费自理单位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2012年,所属民族文化宫编报项目预算中,虚报库房租金282.88万元,并将获取的租金支付所属事业发展中心。
(3)2012年,所属中央民大在两个项目预算中重复申报学生公寓的插座改造、房屋粉刷等内容70.12万元。
7. 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活动中关于机票、护照等相关管理规定,涉及金额569.71万元。
8.2012年,所属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中国民族博物馆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77.2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所属民族歌舞团业务楼改扩建工程擅自增加建设面积9848平方米,超概算约1.26亿元。
2.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局违规动用应上缴国库的委本级拆迁款897.51万元用于自筹资金的基建项目。
3. 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央民大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费收入488.67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其中2012年发生285.07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主管的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违规向国家民委出国团组收取签证代办费13.5万元。
5. 委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9.48万元。
6. 2011年和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民族文化宫相关出租和处置收入132.2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其中2012年125.1万元;所属民族文化宫未经批准处置国有资产1549.76万元,其中2012年1223.67万元。
7. 2012年,委本级支出43万元开发、升级了软件系统,未将软件开发成果计入资产。
8. 2012年,委本级将2个会议的0.64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将9个会议的88.81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9.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有2459.74万元在往来款中挂账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10. 2012年,所属3家单位将部分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940.62万元、少计支出582.83万元。
11. 抽查委本级及所属单位49台工作用计算机,有45台安装的是非正版办公软件。
此外,2012年,委本级计划外召开1个三类会议;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重复申报财政资金、虚报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预算申报,及时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对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和项目支出决算列报不实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问题,要求严格加强支出管理;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违规动用应缴财政资金用于自筹基建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上缴财政;对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资产处置事项;对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等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要求尽快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国库;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往来款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计软件资产的问题,要求将软件资产登记入账;对未及时安装或使用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全面安装和使用正版软件;对向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改进预算编报和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和资产管理,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将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的规模内,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民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在全委范围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问题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将2家经费自理单位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并严格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预算;对部分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进行调账处理,今后严格履行预算变更报批程序;加强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避免决算列报不实;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出国审批程序及流程;中央民大从2013年起将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费上缴财政专户,对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委本级和所属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安装使用正版办公软件;民族歌舞团少计收入50万元等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纠正。